近期,有社会人员以本单位员工身份对外开展工作。即日起,请作者在本网站查询员工工作信息并致电本网公示电话核实真伪:18010050319。
刘兰,已从我单位离职,自即日起该同志对外的工作关系与本单位无关。离职日期:2019年3月31日
谢月,已从我单位离职,自即日起该同志对外的工作关系与本单位无关。离职日期:2018年12月31日
段绪菊,已从我单位离职,自即日起该同志对外的工作关系与本单位无关。离职日期:2019年2月26日
曾娅,已从我单位离职,自即日起该同志对外的工作关系与本单位无关。离职日期:2018年11月30日
陈英,已从我单位离职,自即日起该同志对外的工作关系与本单位无关。离职日期:2018年9月26日